2004
26
準媽媽居家測量胎動
要以胎動來評估寶寶的健康狀況,必須等到懷孕六、七個月,母親能明顯感受到胎動的時候才行。
方法一:
計算達到某個胎動次數所需的時間,一般以十次為標準。準媽媽從早上醒來就開始測量胎動,達到10下就不用再算了,可照常上班、做家事。所以,有可能一小時就有10下胎動,也可能一直到晚上才有10次。如果到晚上還沒有10下胎動,而醫師也經休診了,等到隔天死怕來不及了。
方法二:
與方法一的原則相同並稍作改良,每天早上八點開始計算胎動,等到有10次就不須繼續計算下去。到了中午十二點,如果還沒有10次胎動,就應該去看醫生。
方法三:
計算固定時間內的胎動次數、由準媽媽每天測三小時胎動,分別在早上、中午、晚上各銎時,將所測得的胎動總乘數以4,作為十二小時計算的每日胎動記錄。若每小時少於3次,則延長測定時間到六或十二小時。
方法四:
準媽媽在晚餐後休息的時間(晚上七點至十一點),撥出一個空檔來計算胎動的次數,看看出現10次胎動需要多少時間。如果經過了三小時,胎兒的運動還不到10次,就需要找醫師做更詳細的檢查。
方法五:
準媽媽在白天能夠測得10次胎動,大致上就可以安心了,是最簡單的方法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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